
辞职是一件完全以劳动者意愿为主的事情,只要是按照法律规定提交一个月通知用人单位了,根本不需要任何人批准,到点走人即可。哪有这么多杂七杂八的事情?所谓「公司批准的日期」影响了什么呢?这是完全不受法律支持的条款啊。这种辞工单不是劳动者的义务。唯一作用就是为了交接清楚一些生产工具或其它公司物品,甚至连这一点,也不过一种好习惯。如果还有什么别的作用,那就是个出门证,防止保安的纠缠而已。一句话,劳动者没有签辞工单的义务,拒签辞工单不负任何法律责任。

辞职是一件完全以劳动者意愿为主的事情,只要是按照法律规定提交一个月通知用人单位了,根本不需要任何人批准,到点走人即可。哪有这么多杂七杂八的事情?所谓「公司批准的日期」影响了什么呢?这是完全不受法律支持的条款啊。这种辞工单不是劳动者的义务。唯一作用就是为了交接清楚一些生产工具或其它公司物品,甚至连这一点,也不过一种好习惯。如果还有什么别的作用,那就是个出门证,防止保安的纠缠而已。一句话,劳动者没有签辞工单的义务,拒签辞工单不负任何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