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出自《庄子·外篇·胠箧第十》,百度中这句话主要表达了三个意思
1.不要用自己的道德标准去胁迫别人,这种胁迫制造不和谐。
2.不要只注重冠冕堂皇的大道理,要多从人类的基本欲求出发理解他人,人都不是圣人也都不是恶人。
3.没有绝对的圣人与恶人,不抢占道德制高点,也就没有邪恶轴心。
圣人制造了衡量的工具,盗跖将其偷走,圣人发明了治国的工具,盗跖也将其偷走。若不是圣人,也不会发生偷盗。
所以不要把自己当做圣人,也就没有衡量标准,那些人也算不上是偷盗了。
其中圣人有两个标准,一个是真正的圣人,一个是自以为的“圣人”
要是这个观点正确的话,对方首先就不应该定准则,而是从两面的角度来思考,多理解对方,那还来辩论干嘛,来辩论不就是觉得自己是对的然后来反对对面的吗?如果对方觉得自己是对的,那是否就是圣人了呢?如果对方是圣人,我们就变成恶人了吗?如果对方不是“圣人“,那为何要为了自己的评定标准造成不和谐呢?
再者,如果不能定明确的标准,法律是什么,道德规范又算是什么,如果什么事都没有规则而只讲究人情,杀人犯有很多都是被逼无奈,如果没有法律的限制他们就不是恶人了吗?这是多么可怕的事情,如果没有标准一切行为都可以解释为合理,这个社会会是什么样子。
其中的第一点:用自己的标准造成不和谐。用自己的观点胁迫他人的人,并不是圣人。
第二点:所谓的人都不是圣人也不是恶人,那么罪大恶极的凶犯到底算是哪一类呢?
第三点:道德制高点就不说了,就说法律,对方意思就是没法律就没坏人呗,当然不成立。
我感觉这个辩题有点问题,如果辩论的话对方自己都能把自己绕死,又说不能做圣人又一边辩论,自己反驳自己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