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emmmm不知道题主是否察觉到了自我矛盾?
一方面认为辩题没意义是:“三观不合角度不同别去说服别人”
一方面认为辩论会使人陷入“相对主义”:“会让人认为没有绝对的正误”
这其实说明了提问者是意识到了有绝对正误的存在的
而如果有绝对正误的存在,我们就可以去说服、引导别人,从而趋向于正确不是么?
而这,不正是辩论的意义么?
或者,题主是认为虽然有绝对正确,但是绝对的正确是不可以用道理去接近的么?
那用什么,肉体消灭么?
网上有一种吐槽辩论的“名句”,说辩论就是在讨论“榴莲好不好吃”、“屎好不好吃”、“榴莲和臭豆腐哪个好吃”
好,那就让我们看看这些题
很多人认为,榴莲好不好吃这种问题的答案当然是“因人而异”
这对么?对!够么?不够!
如果辩手要分析这种题目(即使是这种烂题),我们也会想方设法去查论文、去分析味觉是否有明确的标准?“好吃”是主观的还是客观的?榴莲让人喜欢的点在哪里?让人不能忍受的味道的来源又是什么?
好,即使我们承认这是主观的个人感知,但,喜欢和讨厌的人占比多少?潜在会喜欢会讨厌的又占比多少?有没有可能会由基因决定?
吃饱了撑的?没错,确实是吃饱了撑的
然而
科学和哲学正是诞生于这种“吃饱了撑的”
榴莲好吃么?
我们当然知道一个结论叫做:因人而异
浅层的思维习惯会让我们仅止于此
但当让你去说服其他人的时候
你会知道
你其实知道的很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