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调查研究表明,侵犯在熟人之间发生的概率,约为 70% 。这些伤害,有可能来自你的朋友、同事、上级、熟人甚至亲戚……
今天我们要讲的这起案件,也是从侵犯开始的,但凶手在作案的过程中,因故未遂,起了杀心,最后案件演变成了一桩恶劣的杀人血案。
而凶手正是受害人的同村熟人,除了与受害人家庭关系熟悉外,还因为年龄的问题,使得案件的调查变得一波三折。
最终在警方抽丝剥茧坚持不懈地调查下,案件真相得以浮出水面,然而让警方惊讶的是,凶手为了实施罪行,发泄私欲,竟提前两年就开始布局……
2015 年 4 月 17 号夜里,河北省平乡县的一个村庄里发生了一件血腥奇案。
案发地点位于平乡县丰州镇魏家庄村,犯罪现场在受害人的卧室里,屋里凌乱不堪,到处都大片的血迹,弥漫着浓重的血腥味,整个卧室惨不忍睹。
受害人是村里的一名中年女性,侧卧在衣柜和床之间的地面上,身下是一大片血泊,身上穿着羽绒服内胆和秋裤,光着脚,上面没有任何鞋袜。
头部血肉模糊,面目全非,已经无法辨认出模样。
经过现场法医的粗略估算,死者头部脸部和颈部共有 40 多处锐器伤,此外身上还有 20 几处钝器伤。
一位参与调查的老民警沉重地说道,他从警 30 年第一次见这么惨的现场。
现场除了受害者的尸体外,还有一把应该在厨房里的菜刀,位于受害者头部的西侧,受害人身旁还有一条断开的金项链,两只金耳环。
很明显,凶手用菜刀疯狂地袭击了受害者。
除此之外,现场还有一只电热水壶,但这个水壶上有着明显的塌陷,上面粘有血迹和毛发。
警方很快就判断出,受害人身上的 20 多处钝器伤,正是这个电热水壶造成的。
除了主卧,客厅的地面上也有很多擦蹭和滴落的血迹。
并且从主卧客厅一直到次卧门口,还有许多来回行走,留下的光脚血足迹和穿袜子的血足迹。
光脚的血足迹无疑是受害人的。
那另外的穿袜子的血足迹会是谁的呢?
会不会就是凶手留在现场的?
穿袜子的血足迹要大一点,明显是属于男性的。
在次卧室的门口,办案人员发现了门把手下方有一道裂纹。
白色门板上,黄色的裂纹赫然出现在门把手下方。
民警询问了被害者的家人,他们说裂纹在案发以前是不存在的。
裂纹的位置距地面大概五六十公分,很符合抬脚的高度,于是民警分析,门上的黄色裂纹应该是嫌疑人用脚踹后造成的。
民警们根据现场情况推测,受害人和凶手应该是在客厅里发生了打斗,在打斗的过程中,受害人摆脱了凶手的纠缠跑到了次卧里,并且把门反锁了。
凶手在外面踹门叫喊,那道黄色裂纹就是在这个时候形成的。
随即这个猜测就被证实了——在次卧室的里侧,距地面 1.56 米高的地方,发现了受害人的血手掌印。
由此,民警们认为,次卧的门里门外应该会留有更多的线索。于是他们更加细致地对次卧的门进行了勘测。
很快,在次卧门外侧把手上方,技术人员发现了一枚可疑的男性拇指指纹。
指纹是横向按压在门上的,纹路比较清晰。
警方推测这枚指纹,应该是犯罪嫌疑人进入次卧时推门形成的。
因为指纹自身的特性,它被看作是我们的「人体身份证」,也被向来被办案的刑警们看作是证据之王。
所以,虽然民警们在现场只找到了一枚可疑的指纹,但是对他们来说已经是极大的收获了。
有了指纹,确定身份只是一个时间问题。
在卧室和客厅,技术人员还发现了一些穿鞋的血足迹。
根据花纹判断,像是运动鞋或休闲鞋。
民警们立即把血足迹跟所有进入现场的人穿的鞋进行比对,结果现场没有一个人是符合的。
这个找不到主人的足迹引起了警方的重视,它会不会也是嫌疑人留下的呢?
除了穿袜子的嫌疑人,难道本案还有另外一个嫌疑人?
警方根据现场情况做出了一个大胆的判断:
穿袜的足迹跟穿鞋的足迹是同一个人。
民警门做出判断的依据是,在嫌疑人与被害人追逐打斗的足迹中,并没有发现有穿鞋的足迹。
如果案发时还有一个嫌疑人存在的话,他怎么可能会看着同伙和被害人打斗,而在一旁不做出任何动作呢?
穿袜的足迹在现场没有留下具体的花纹,因此民警也无法推断嫌疑人的年龄。
此外,穿袜的足迹除了出现在中心现场外,还出现了厨房,结合尸体旁的菜刀,很有可能是嫌疑人去厨房取菜刀时留下的。
那凶手是怎么进来的呢?
受害者李美琴的家是农村里常见的独门独院,位于村子东头,院落坐北朝南,门前村里的一条大街,西面是一条小胡同,房子周围都有村民居住,位置并不偏僻。
院子的大门是一把红色的铁质双扇大门,经过技术人员的勘察,发现院门门锁完好,门后的插管没有插上,堂屋门锁也没坏,四周的围墙较高,一般人很难攀爬,现场也没有发现有攀爬的痕迹。
而李美琴平时一个人住在这个小院里,每天晚上睡觉前都有反锁院门和房门的习惯。
这就代表,从外面要想进入到李美琴的卧室,要需要经过四道门,分别是院门、走廊上的门、客厅的门、卧室的门。
四道门中,只有走廊上的门是没有锁的,其他三道门都被上了锁。
李美琴家的门都没有暴力撬压痕迹,因此警方推断,凶手是和平进入现场的。
既然是和平进入现场,那么进入的方式一般就只有两种方式,要么是用钥匙开的门,要么是叫门进入的。
李美琴是一个生活非常谨慎的人,独自在家,一般不是特别熟悉的人叫门,她是不会开门的。
所以,民警推断,凶手要么是拥有钥匙的人,要么就是和李家特别熟悉的人。
除此之外,现场再没有什么有价值的痕迹物证了。
现场勘查结束之后,尸检结果也很快出来了。
李美琴的死亡原因是开放性颅脑损伤。
另外,也没有在李美琴身上发现有性侵的痕迹。
对于李美琴的时间技术人员也做了大概的推断,根据尸斑尸僵还有尸体变化推断,李美琴死亡时间是在 17 号凌晨 12:30 到 2:00 之间。
案发时只有李美琴一人在家,也因此给了凶手行凶的机会,那么李美琴为什么会一个人在家?她的家人又到到哪里去了呢?
李美琴与丈夫结婚有二十年了,家中父母健在,还育一男一女有两个孩子。
两人起初在县城里经营着一家店铺,经过二十年的经营,一家人的生活也逐渐好转,由清贫的家庭慢慢地奔向了小康之家。
最近几年,他们在村里开了一家小工厂,家也从县城搬到了农村。
李美琴的两个孩子都在县城上学,平时住校并不回家,这让他们得以幸免。
李美琴的丈夫则在半年前就离开家,外到 100 公里外的工厂里工作了。
很多人觉得,如果他在家的话,这场悲剧或许就可以避免了。但等到凶手落网时,大家才会明白,这场悲剧或许迟早会发生。
李美琴性格随和,又很善良,对村里乡亲的事能帮就帮,跑前跑后十分善良,邻里间对她的评价都特别好。
出事前的那天,只有李美琴一个人在家,村里也没人见她出门。
案发的那天中午,李美琴的女邻居到她家,叫她一起吃午饭,邻居来到院门前,发现大门虚掩着,她没有在意,继续走了进去。
到客厅门前,邻居发现客厅的门也是虚掩着的,她一进客厅就闻到了一股浓浓的血腥味,她走到李美琴的卧室,轻轻推开虚掩着的门,看到屋内的凄惨景象后,惊吓得尖叫着跑了出去。
邻居急忙跑到了李美琴的婆婆家告诉了李美琴的婆婆。
李美琴婆婆立即赶到现场,发现儿媳妇身体早已变得冰凉僵硬,吓得匆忙拨通了 110,泣不成声地向电话另一端民警喊道:
「我孩子叫人给杀了!」
警方调查了李美琴案发前后的通话记录,发现在 4 月 17 日凌晨零点十分到零点十五分,李美琴还和丈夫通了 5 分钟的电话。
当时的李美琴并没有表现出什么异常。
因此,警方推断案发时间应该就是在 0 点 15 分以后。
警方在村里走访调查李美琴一家的社会关系,村里的人都说李美琴夫妻二人,老实本分,待人热情,平时也不与人结怨。
警方排除了仇杀的可能性,李美琴佩戴的金项链金耳环都丢在了现场,她家里的抽屉、衣柜也都没有任何翻动的迹象。
据此财杀的可能性也基本不存在。
一般的杀人案件,作案动机往往都和「情、仇、财」三个因素有关,现在排除了「仇」和「财」,警方也没有在李美琴身上发现有性侵的痕迹。
调查到了这里,警方一时没了头绪,案件的进展速度也慢了下来。
警方成立了专案组,并邀请了省厅的专家一起参与案件的侦破,一番研讨分析后,民警推测,嫌疑人深夜爬进李美琴的家中很可能是想性侵李美琴,但却遭到了李美琴的反抗,两人发生了激烈的打斗,嫌疑人最终将李美琴杀人灭口。
有了猜测后,再加上犯罪现场找到的那枚指纹,办案的民警们觉得,这这个案子很快就能破。然而从调查过程来看,他们还是低估了案件侦破的难度。
李美琴家所在的村子,有 4000 多人,是当地一个比较大的村子。
凶手是和平进入犯罪现场的,凶手能深更半夜进入李美琴的家,说明凶手很可能是李美琴的熟人,只要在村里找出李美琴的熟人,然后再根据指纹比对,就很容易能找到凶手。
除了指纹之外,现场残留的足迹,也让警方能对嫌疑人的体貌特征进行了整体画像,锁定凶手的体貌特征,减少侦破难度。
根据现场提取的穿袜痕迹,警方对凶手进行人物画像:
男性,身高在 1 米 72 左右,体态偏瘦。
并且,警方在作出「性犯罪」这一可能的判断后,把嫌疑人的年龄范围划定在了 18 岁到 50 岁之间。
那么凶手会是与李美琴同村的吗?
如果是,又会是谁呢?
警方首先从调查监控入手,李美琴的家门口是村里的一条大路,东面 100 多米处的丁字路口,有一个监控探头。
这个监控探头在案发前后的视频资料,成了警方重点查看的内容。
监控显示,案发当晚 11 点之后,黑暗的路上有很多翻斗车自北向南来来不停,车辆轰隆隆驶过后,大路上尘土漫天,视线极差。
这些翻斗车都是到村外拉土的,因为怕影响村里卫生,村里规定只能在晚上 10 点到次日凌晨 3 点之间出车。
在这些拉土的车辆里,办案民警们很快发现了一个形迹可疑的人——
凌晨 12 点 30 分左右,一辆翻斗车突然停到监控下边,随后下来一个人围着这个翻斗车转了一圈,又上车开走了,而车开走的方向,正是李美琴家的方向。
翻斗车向李美琴的家的方向走了几十米后,就驶出了监控范围,消失不见了。
这辆翻斗车在当天晚上就再也没有出现过。
翻斗车的出现,引起了办案民警们的高度重视。
画面中出现的神秘男子,具有极大的犯罪嫌疑,退一步讲,即使不是作案凶手,在那个时间点出现,又在犯罪现场附近,他也很有可能发现一些附近的异常情况。
这个男子立即成为了警方的重点调查对象。民警们开始调查这辆翻斗车,但令人头疼的是,监控画面比较模糊,翻斗车司机的体貌特征,无法看清。
警方转换思路,从拉土车入手进行筛查,经过调查,案发前当地一家工厂正在翻修厂房,从村子里雇了 20 多个青壮年拉土。
而那名监控中的可疑男子,正是受雇拉土的村民之一。
很快,警方就确认了他的身份。
那名翻斗车司机名叫张有才,42 岁,身高 1 米 72,体态偏瘦。
这一体貌特征恰好符合警方对嫌疑人的刻画。
警方通过进一步调查发现,张有才和李美琴十分熟悉。
令人奇怪的是,两家如此熟稔的关系,在李美琴突遭横祸后,张有才却一次也没去过现场,也没有去安慰过李美琴的亲属。
同村的村民也都向办案民警反映,在李美琴出事后,张有才的行为不合常理,有些反常。
不仅如此,民警还发现张有才夫妻二人感情不和,关系并不好,再联想到他在 4 月 16 日夜里没去拉土,而是拐向了李美琴家的方向。
张有才在案发后的种种行为并不符合常理,这让他的疑点陡然上升,身上的嫌疑越来越重。
办案民警在经过一番讨论后,决定对张有才进行正面接触。
面对民警的询问,张有才并不慌张。
他告诉民警,因为翻斗车车胎爆了,爆了以后,他就开着翻斗车回家了,把车开到家门口后就补好了车胎。
然而民警经过调查得知:
张有才根本不会补车胎!
倒是住在他隔壁的父亲靠补车胎为生。
对于这个情况,张有才解释说,父亲岁数大了,已经休息睡觉了,不好意思再去打扰他。
民警又问张有才,为什么不第二天再找父亲帮忙?
张有才说,当时急着补好车胎,想再去拉几车土。
但监控显示,当晚张有才并没有再去拉土。
张有才对此的解释则是,他的轮胎补好了以后就去睡觉了。
张有才的说法漏洞百出,更重要的是,出事的那天晚上他的妻子回了娘家,隔壁的父亲早已睡熟。
张有才在 4 月 16 日晚上到底做了什么,没有人能够证明。
其实验证张有才说的是真是假很简单,还记得警方在李美琴家次卧门上提到的可以指纹吗?
这枚指纹很可能是嫌疑人留下的,只要把这枚指纹和张有才的进行比对,真相很可能就会就会浮出水面。
指纹比对很快就有了结果:
张有才的指纹被比中!
警方再次找到张有才,对他进行了询问。
对于这个结果,张有才辩解说自己虽然经常到李美琴家串门,但一般都是在客厅活动,卧室从来没有去过,孩子们住的次卧,他更是不会去。
张有才的解释意味着他并没有碰过次卧的门,也更不会把指纹留在门上。
但检测结果表示,门上的指纹确实是属于张有才的。
技术人员在次卧门上提取到的指纹,是一枚汗液指纹,这枚指纹比较清晰,说明指纹的主人在近期很大可能应该到过现场。
明明指纹比对结果就是张有才,但他却坚持说没有进过次卧。
张为什么要否认呢?
民警开始对张有才进行了调查。
犯罪现场出现了大量的血迹,那么凶手在行凶时,身上势必会沾上血迹,于是警方把调查方向转到嫌疑人的衣物上,看看是否有人在案发前后更换过衣物。
警方调取了村里案发时间前后的全部监控,经过仔细筛查,发现张有才在 4 月 17 日,也就是案发当天早上六点多钟,就赶到了他打工的工厂上班。
工厂外的监控显示,当时张有才穿的衣服鞋子,和案发那天晚上穿的有明显的不同。
这表明张有才已经在家换过衣服了。
民警立即立即对张有才的家里进行了搜查,很快,就找到了案发那晚他穿过的衣服,但是结果却让民警大失所望。
张有才的家中一共三套衣服,但经过技术人员的勘察,每套衣服上都没有与案件有关的血迹之类的痕迹。
专案组只能把张有才从重点嫌疑对象中初步排除了。
但张有才为什么要否认那枚指纹,他为什么要说谎呢?
因为没有充分的证据,张有才被释放了。
为了寻找破案平乡警方把能利用的时间都利用上,大范围的摸排再次有了收获。
这一次引起警方注意的是一个叫王天成的村民。
李美琴的丈夫在山东冠县开了一家工厂。王天成是工厂里的一名工人。工厂经常从魏庄村拉货送到山东冠县,王天成隔三岔五地跟车送货,送完货后,第二天或者当天再跟车回到魏庄村。
王天成,41 岁,身高 1.73 米,体态偏瘦,体态特征比较符合警方对嫌疑人的刻画。
王天成和李美琴非常熟悉,而案发时间前后,王天成恰好就在村子里。办案民警走访了村子里的村民,发现王天成在村子里的名声也不好。
根据村民们反映,王天成酒后经常耍酒疯,打媳妇,村里人谁去劝他都不听,唯独李美琴出面,王天成就变得老实了。
虽然符合警方对嫌疑人的刻画,但经过警方调查,王天成在案发时间前后行为表现得都比较正常,没有什么反常之处。
李美琴遇害后,王天成还特地赶去慰问关心。
进行了一番外围调查后,办案民警决定亲自到王天成的家里和他接触。
没想到王天成一见到民警,神态立即就变得不自然起来,脸色发白,神情紧张,在与民警交谈的程中手不停的发抖。
王天成的情况办案民警们看到眼里,心中料定王天成和案件有关。但关于案发时的行踪,王天成则说:
4 月 16 日那天中午,他在村子的小饭店里请两位村民喝酒,喝完酒之后就回家睡觉了,睡到晚上大概六七点钟。醒来后,又在家里吃了晚饭,晚饭时又喝了点酒,然后晚上 11 点钟左右就睡了。
而之后的调查,也证实了王天成 4 月 16 日中午请人喝酒的说法。
不过王天成的妻子却说:
李美琴遇害的那天晚上,自己睡得比较早,王天成什么时候睡的,她无法证实。
此时,负责调查李美琴通话记录的民警发现,4 月 16 日晚上 11 点多,也就是李美琴被害之前两个小时左右,王天成曾经给李美琴打过电话,通话的时间为 616 秒,也就是 10 分钟左右的时间。
按照王天成之前的说法,这通电话拨打的时间段,他已经睡觉了,难道他是在梦中给李美琴打的电话?
而且打完电话的一两个小时后,李美琴就遇害了。
李美琴的死和这通电话究竟有什么样的联系呢?
王天成为什么要向民警隐瞒这个情况呢?他否和案件有关呢?
民警带着通话记录再次来到王天成家调查。
令民警没想到的是,王天成对 4 月 16 日夜里和李美琴通话事情的是矢口否认,并说自己喝多了经常都会有失忆的情况出现。
这个荒唐的借口,让民警们觉得有些不可思议,他们当即要过王天成的手机,翻看了一下通话记录。
让他们惊讶的是,王天成的手机并没有通话记录,很明显,他已经把手机通话记录全部删除了。
无缘无故为什么要删除通话记录呢?况且还是和死者有关的通话记录,王天成的这个行为,让警方对他立即警觉了起来,他成为了警方的重点怀疑对象。
虽然王天成的身上疑点重重,但警方却没有实质性的证据能够证明他就是凶手。
办案是要讲究证据的,要想使凶手落网,就要有确凿的证据。要想把案件办成一件铁案,人证、物证、口供三要素缺一不可。
警方开始围绕王天成进行调查。
调查很快有了新的发现,监控视频显示,王天成在 17 号把衣服鞋子都换了,穿的衣服和前一天完全不同。
而大多数村民是不会频繁地更换衣服和鞋子的,尤其是鞋子。
王天成又为什么无缘无故的换了衣服和鞋子呢?他会是凶手吗?
办案民警第三次来到了王天成家,并要求他出示案发前一天所穿的衣服。
王天成把民警领到院子里,指了指晾衣绳上晾着的两件衣服。晾着的衣服,正是民警在监控中看到的那身衣服,并且还在院子里找到了那天穿的鞋子。
对于 4 月 17 日为什么换衣服的问题,王天成回答得理直气壮,他说因为要去邻村参加一个亲戚的婚礼,所以才换了衣服。
但在警方的调查中,直到 17 号中午,王天成都没有去参加婚礼。
王天成为什么要接二连三地撒谎?
他到底在隐藏着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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