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起洛阳》里对不良人的呈现是不是弄错了?

《风起洛阳》里对不良人的呈现是不是弄错了?

“不良人”系唐代一部分基层执法人员的俗称,固然很难算的上官职,倒也谈不上贱民。马亲王喜欢在小说里用不良人,大概还是看重“不良”二字桀骜不驯的江湖气质,比较符合小说语言环境。

实际上揆诸史料,关于不良人的记载极为罕见,《通典》一次未见,《唐六典》一次未见,《国史补》一次未见,《全唐文》一次未见,《资治通鉴》仅一见(同《唐书》),两《唐书》两见,《唐语林》仅一见,广收唐代逸闻故事的《太平广记》仅两见。

史料不载,并不是不良人行事低调、从事特务工作使然,而是因为“不良人”压根就不是个正式的职使名称,也就是说,唐朝政府的职官僚吏册上,根本就没有“不良人”这一职业。“不良人”一名,实为外界送给他们的外号、俗称或省称,明代茅元仪《暇老斋杂记》的推测很中肯:

“谁何”是汉朝掌管门禁的宫廷警卫,有不明人员靠近,则喝问:“谁何(什么人)!”因此得名。唐代不良人,得名之由,与之相类,乃是“拿捕不良之徒的人”的简称。其命名初衷,以及命名者是谁,均已无考。不过视乎该称谓带有的明显贬义,猜想可能是民间奉赠的鄙称,性质有点像后世说的“鹰爪子”、“条子”。只是“不良人”的訾诮之意,尚未达到“鹰犬”这等辱骂的地步,因此严肃的史书,偶尔也会采用。

两《唐书》两次使用“不良人”之称,一次见《旧唐书·杨慎矜传》。杨慎矜是隋炀帝玄孙,唐玄宗天宝五载,升户部侍郎兼诸道铸钱使,知太府出纳。管着铸造货币,还管着金帛库藏出纳,是个肥的流油的缺。天宝年间,朝事已颇见腐败,李林甫当道,任用私人是少不了的。杨慎矜节矜不墨,在职二十年,公清如一,不肯依附李林甫,深为李林甫所嫉,乃诬陷他结交妖人,私藏谶书,意图复辟隋朝,杨慎矜因此下狱。此案牵连了一大批官员,杨慎矜的下属,太府寺少卿张瑄也一同入囚,惨遭拷打,《旧唐书》载其所遭酷刑:

“驴驹拔撅”是一种著名惨刑,受刑者固定在特制的刑具上,摇动刑具把手,受刑者的身体会被拉长。张瑄被拉得腰细欲绝,五窍流血,惨不可言。而施刑者,正是一位不良人。这位不良人以酷吏帮凶的形象出现,拷打清正的蒙冤之臣,是故史家不吝鄙称,不称他狱卒、差役,径以“不良”相谓。

一次见《吉温传(酷吏传)》,说的是阴险刻毒,长于刑讯的酷吏吉温,被引荐给唐玄宗。玄宗认为吉温不过一介只会滥刑逼供的功狗之徒,不屑一顾,轻蔑地说道:

《太平广记》的“不良人”,采自大唐奇书《朝野佥载》。这部书之奇之趣,在我看来是唐代杂记中仅次于《酉阳杂俎》的存在。书中不良人两度出场,一次是一人与后母通奸,被有司追捕,此人找算命先生卜问吉凶,为不良人发现,执送县衙:

一次是有官员征高丽时掳了个高丽美女作姬妾,被美女投毒盗金而去,官员几乎毒死,皇上敕令“长安、万年捉不良脊烂求贼”:

这里的“捉不良脊烂”就是不良人的全称了。顾名思义,“捉”是捉拿;“不良脊烂”,推测应是“论法当受杖刑,打烂脊背的不良之徒”的简化说法。当然学界也有观点,认为“不良脊烂”指的是“差役若不能克期捕贼,则受杖刑至脊背打烂”。两种观点所指“脊烂”者,官贼相异。比较起来,笔者还是倾向于前者,即“脊烂”的是应当承受杖刑的贼人,而非官差。古人原有衡诸现代语言习惯莫名其妙的缩略构词,像“放挫啼”,指驯鹰人;“鬼薪”指为宗庙采薪事鬼的徒刑;“响马”,指“抢劫前先射响箭,警告商旅放弃抵抗的马贼”。唐人的俗语组词,更加奇怪,比如“楼罗(楼罗)”一词,在唐代还不具备“绿林杂兵”的意思。唐代的楼罗,可指办事干练之人,还可以指粗俗寒酸之辈,这是因为天宝年间的进士,分东西两棚,各擅声势,而寒伧者融不进上流圈子,大多聚集于酒楼乱哄哄地吃毕罗。这等缩略词义,若非唐人自己注解,后人真是一脸懵逼。

最重要的一条,出自《唐语林》引唐人韦绚《刘宾客嘉话录》的记载,揭示了不良人真正身份:

唐德宗朝宰相李勉,初入仕途,任开封县尉。县尉主管县境治安捕盗,但此辈多系文官,有的不免性情宽和,御下不严。开封县的不良人,就想试试这位新上任的李县尉是什么脾气,于是私下受贿,还故意让李勉知道。李勉召集吏卒训话道:“你们中有人纳贿,我已知晓,我给他三天时间自首,如若不从,那么三天后自己抬着棺材来见我罢。”那受贿的不良人暗暗冷笑,满不在乎,到了第四天,欣然抬了口棺材上班,一副“看你能拿老子如何”的模样。李勉命将其拿下,于棺中投入荆棘石灰,把这不良人塞了进去,活活钉封,丢进了汴河。

由这条记载可见,不良人实系县尉手下的“吏卒”,也就是捕快差役;《朝野佥载》所记的两处不良人,其上属单位也均为县,一是“执送县”,一是“长安(县)、万年(县)”;而《旧唐书》的不良人,则分明狱卒、刀笔小吏一类。综上三部文献——也很可能是仅有的三部收录不良人案例的文献来看,不良人的真实身份,应当划入唐帝国政府执法系统最底层人员,绝非什么特种部队。所谓“不良帅”,其实就是县尉或州府一级的司法/法曹参军。坊间一些观点,望文生义,以为“不良人”乃是《结客少年场行》“笑尽一杯酒,杀人都市中”的游侠子弟,又以为官府是利用他们以毒攻毒,纠治奸盗,固然误谬失真。拿他们比作明朝天子耳目爪牙、手掌诏狱的锦衣卫,更是霄壤云泥,根本不在一个层级。

当然,以上仅为推测,“不良人”作为一个泛称,其指代范围或许不止于府县皂吏,唐朝其他负责城市治安,尤其是京畿治安的力量,也不无可能涵括在内。

唐朝维持京师治安的力量,大抵有金吾卫、巡使、街使街卒(伍伯)、长从护卫(彍骑)、京兆府和京畿各县衙的衙役。金吾卫属于禁军系统,组织严密,机构完整,是维持唐代前期统治的坚强柱石。唐前期城市施行严格的宵禁,夜间不许闲杂人等出门逛街,违者幸运的送拿有司抽一顿鞭子,不幸运的当场射杀无论。那时没有钟表,虽然市场和一些官署里也置了日晷之类仪器,普通市民毕竟很难知晓时辰,什么时候坊、市该关门,什么时候宵禁开始,“辨晓警昏”,全靠金吾卫扯着嗓子满大街喊。后来金吾卫嫌费嗓子,不愿喊了,改用街鼓,连接外郭城门的六条主干大街各设大鼓。华灯初上,鼓击八百声,长安城千门万户次第关闭,市民们最日常的对话,不是“8点了,电视剧开始了”,而是“鼓都响了还不回家,是要死在外面撒?”到第二天清晨五更,皇城报时鼓率先擂响,接着六街鼓声动地,各报三千声。三千鼓响,按一秒一声算,也足足得响五十分钟,五十分钟的超级闹钟,你关还关不掉,就算再能赖床,也非给你吵起来不可。晨暮两鼓击毕,金吾卫就开始沿街巡逻,缉捕盗贼。唐宪宗朝铁相武元衡清晨入朝被杀手伏击,遇刺身亡,即有朝官上奏,追究事故发生片区金吾卫负责人责任,逮捕论斩。此外,天子在内,把守宫门,宿卫皇城;天子出行,金吾卫盛列旗帜,披黄金甲胄、短后绣袍,充任仪从护卫,并负责清警道路。特殊时期,还会奉圣旨皇命,贴身保护重臣。故金吾卫煊赫荣耀,非其他执法势力可比,充任者多为贵胄子弟,“不良”一称,多半跟他们扯不上关系。

盛唐以后,府兵制瓦解,金吾卫职能涣散,缉盗事务,多移交与神策六军。而原本隶属金吾卫系统的街使,开始更多承担起治安责任。街卒跟金吾卫比起来,犹如乌鸦之比凤凰,位卑权轻,他们是金吾卫的指臂和延伸。长安城六条主街,凡城门坊角,皆设“武侯铺”,类似于后世的派出所,大铺三十人,小铺五人,执行巡街任务。巡街的街卒发现需要处理的事故,探明之后,返回禀报金吾,由金吾卫出面解决。在没有金吾卫的城市,街卒大约归地方官府管辖。除了维持秩序,街卒有时还被发动种树修桥,有点城管内味儿。

至于府县衙役,就不必多说,历朝历代差不多。结合不良人的几条记载,推测街卒和府、县衙役被称为“不良人”的可能性大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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