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应收票据的流转,应该是指承兑汇票的贴现或背书转让。
一、承兑汇票的贴现
承兑汇票的贴现分为具有追索权和不具有追索权。
(一)具有追索权
在具有追索权的情形下,承兑汇票贴现实质上是以汇票作为抵押进行贷款,到期无法承兑时企业需要将汇票资金归还给贴现方,会计核算也是按照“短期贷款”进行确认的。
1.贴现时:
借:银行存款
贷:短期借款-承兑汇票贴现
2.在贴现期间分摊确认贴现利息:
借:财务费用
贷:短期借款-承兑汇票贴现
3.承兑到期汇票无法承兑时,企业需要归还贴现方资金:
借:短期借款-承兑汇票贴现
贷:银行存款
同时,将“应收票据”转入“应收账款”:
借:应收账款
贷:应收票据
4.承兑到期,汇票正常承兑,贴现追索权自动消失:
借:短期借款-承兑汇票贴现
贷:应收票据
5.现金流量说明:
在承兑汇票贴现具有追索权的情况下,贴现收到的资金应作为“筹资活动”的现金流量填报。
(二)不具有追索权
承兑时的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实际收到资金)
财务费用(贴现利息)
贷:应收票据
在不具有追索权的情形下,承兑到期是否承兑,都跟本企业没有关系了,因此在贴现时就相当于提前收回销售货款等,现金流量应作为“经营活动”填报。
二、背书转让
在有真实交易的情况下,承兑汇票可以背书转让,用于购买原辅材料等支付。
借:应付账款
贷:应收票据
因此,在背书转让的情况下,并无现金流量的出现,不需要在现金流量表的主表填报,只需要在附表中按规定填报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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