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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灵说是袁枚提出的,在一定程度上继承了公安三袁的“独抒性灵,不拘格套”。
他对儒家诗教提出异议。部分诗篇对汉儒和程朱理学发难,并宣称“《六经》尽糟粕”。他主张直抒胸臆,词贵自然,反对泥古不化,强调自创精神,这在我国文学史上是具有进步意义的。
袁枚论诗主张抒写性情,继明公安派之后揭橥“性灵说”。这种文学论调与当时的吴敬梓、曹雪芹、郑燮、张问陶等人的进步文学思潮、哲学思潮、史学思潮相互对应。
他认为诗必须有诗人不失赤子之心的“真我”,反对儒家传统诗论,认为艳诗可作。他的诗论为清代诗坛带来一股清新之风,对扫除拟古之作有积极作用。
袁枚诗多抒发个人的闲情逸致或叹古讽今,往往随性而发,富于情趣与意境,追求明白晓畅、清新灵巧的艺术风格。散文思想颖锐,部分作品直接揭露现实黑暗与官场腐败。抒情作品则情感真挚,富于感染力,具有清新自然,文笔生动的特点。
袁枚的文学思想有发展的观点,对封建正统文学观点及形式主义思潮有冲击作用。另外,他强调骈文作为美文学的存在价值,有一定的积极意义。但他的诗多叙写身边琐事,多风花雪月的吟哦,缺少社会内容,有些诗趋向艳俗,不免浅薄甚至浮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