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来解答一下吧,记着:离婚协议公证其实没有什么意义。
如果没有离成婚,就算公证也没有法律效力。
通常来说,离婚协议可以不公证,因为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在民政部门办理完离婚登记手续之后才生效。
如果是协议离婚涉及到房产问题的,比如离婚后需要过户的,有必要去公证,因为公证后在办理房产过户时如果对方不配合,你可以直接拿着公证了的离婚协议直接去房管部门办理,无需对方配合。
如果担心对方在办理了离婚之后,在财产交接时对方不配合或者想反悔,也可以办理离婚公证。
一句话概括离婚协议的最大特征就是:去民政局办离婚手续之前,离婚协议可以随意反悔。
所以,在还未协商好具体的孩子抚养权事宜、财产分割方案之前,离婚协议写了也是白写。对方不同意你的方案,公证的钱就白花了。
婚姻法依据: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14条规定:
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8条规定: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