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已经有人贴了法条,做一下解读吧:
年利率在24%以下的借款,如果债务人违约,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返还;年利率24%到36%(不含本数)之间的借款,法院不帮助债权人追讨超出24%的部分,但是如果债务人自己归还后又反悔,法院也不会支持其追讨;而年利率超出36%的部分,即使债务人自己归还了,也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原债权人退款,法院会将该部分还款视为不当得利,支持退还要求。
听起来似乎规定比较完善?但实际操作中有各种各样的花招。
首先,高利贷基本上不会通过起诉这种方式进行讨债。高利贷的主要追讨方式是打各种法律的擦边球,比如通过港片被熟知的泼油漆、堵锁眼,比如反复登门骚扰,比如恐吓家人和亲友。有些地方讨债手法更加巧妙,例如讨债人言语诱骗债务人年纪很小的孩子去游乐场玩一整天,又足以恐吓他人,又很难找到违法之处。
然后,放贷方也会有一些防止被起诉的措施。简单一点的措施可能是低利息、高额管理费或手续费,复杂一点的甚至会顾及到民事取证问题。比如借贷金额明明只有二十万,让债务人直接开具三十万的借条,通过转账直接转入债务人账户,然后由债务人自己在银行取出现金,债权人就在银行门口等着,出门就拿走十万。这样一来,银行的流水和录像都显示三十万债务实际存在,要证明属于高利贷的难度急剧增大,即使债务人提起诉讼,也面临严重的举证问题。
当然,高利贷并不是万恶之源,而是市场的产物。民间借贷的困难,决定了它必然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即使存在讨债手段非法和向非法集资转化的种种问题,但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它都不会从社会上消失。
至于应对高利贷的方法,无非两种:治标的方法是遭到非法催收及时报警、通过社会关系在保证贷款方不赔本的前提下,通过和贷款方协调来尝试减少利息数量,避免被巨额利息压垮。
治本的方法是:不到万不得已不要借,确保自己可以承受每笔借款背后的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