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袋罪的口袋现状

在新刑法实施逾10年后,我们回顾一下就会发现,旧的“口袋罪”虽然消失了,但新的“口袋罪”又产生了;大的“口袋罪”虽然没有了,小的“口袋罪”却仍然存在。1997年新刑法颁行不久,取消投机倒把罪这个大“口袋罪”固然可喜,但留下一个“非法经营罪”这个小“口袋罪”却存在隐忧。如今的“非法经营罪”经过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解释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解释的不断扩充,“非法买卖外汇”、“非法经营证券、期货或者保险业务”、“从事非法出版,非法经营电信业务,非法传销,生产、销售‘瘦肉精’,哄抬物价、牟取暴利等行为”,甚至违法设立网吧、网站的行为等都相继被纳入了“非法经营罪”,其扩张的形态与过去的投机倒把罪在实践中被不断扩大的情形多有相似。

口袋罪的口袋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