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榜昨日发邮件询问EHT公共信息总监Peter Edmonds,这张图片是否可用于微博和微信公众平台,对方回复:非商业目的可以免费使用。
下面这个视频解释了这张照片的来源。
根据科学家们的说明,这张照片是根据8台分布于南极洲、欧洲、美洲及夏威夷的射电望远镜的观测数据整合而来,天文学家们用了5天给黑洞“拍照”,又用了2年把这张照片“洗了出来”。
“这肯定不是单独的摄影作品,从Katie Bouman在TED的演讲《怎样拍摄一张黑洞的图片》分析,我倾向于认为属于图形作品,或者是图形和摄影的一种结合。但无论如何,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律师熊磊之介绍说。
他认为,“目前来看这张图可能是最开始科学组织已经授权很多家机构来用,包括了复制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就是这个图你们可以用,甚至做一下精度的压缩,只要不改变图本身。从目前的信息判断,可以判定,整个相关科学组织放弃了从这个照片中牟利、或禁止别人使用的权利。”
也就是说,黑洞照片是有版权归属的,但到底归属谁呢?
从外媒发布的报道来看,照片的版权方主要为EHT(事件视界望远镜)、NSF(国家科学基金会)和ESO(欧洲南方天文台)。而法新社、视觉中国受权代理其著作权。
事实上,昨天视觉中国的一系列回应中也对版权归属问题进行了说明。上午,视觉中国方面向虎嗅回应版权归属问题时谈到,他们没有权利、也不会维护这张图片的使用权,这张图片是该研究机构向全世界大批量分发的,他们并没有得到独家授权。
而后又回应质疑:
所以,尽管有关黑洞图片版权归属的争议此时已经沸沸扬扬,昨天下午16时左右的视觉中国仍然不知“大祸临头”,而是继续发布了这个只顾着“警告他人”的声明:
总而言之,视觉中国在坚持着自己是多么的“合理合法”:
1. 图片的授权来自欧洲天文台,视觉中国从法新社获得了代理版权。
2. 视觉中国没有独家授权,也不会对图片的使用权进行追究。
3. 按版权方的说法,图片可以免费用,但要商用必须联系欧洲南方天文台。
4. 网友以个人名义发布,只要不恶意诋毁、歪曲事实,不需要授权。
5. 自媒体使用可能会有法律风险(因为自媒体可能涉及商用,可能会被版权方追责)
的确,中科院院士武向平在接受财新网采访时的表述其实从侧面也佐证了视觉中国的立场:“黑洞图片一旦发布了,就是全世界可以使用的,媒体上也可以看见,只要标注是哪里来的就可以”。
但是,三表都说了,“天下自媒体苦视觉中国久矣”;新华社都说了,“我们尊重版权保护,但如果打着版权保护的幌子做起了生意,怕是不太合理”;对了,最最重要的,共青团中央站在国旗国徽下对“贵公司”的追问还一直没停呢!
暂且放下郁结已久的公众情绪,回到图片版权市场本身。
既然这张黑洞照片的版权问题并不复杂,视觉中国也确实拥有图片的官方代理权。为什么还会犯了众怒,以致被人“挖坟”?
“一个重要原因是拍摄图片这件事越来越平民化了,以前拍摄图片需要付出巨大成本,需要专业的设备,进入特定的地方,报社还要专门设立摄影记者这样的工种,但今天人人都有手机摄像头,除了少部分艺术类的摄影,拍照尤其是那种记录下现场的所谓编辑类照片,已经‘祛魅’了。以前是付费购买那些专业人士的专业设备和专业技能,但现在大家会觉得不就是一张照片,我也能拍,凭什么你要卖那么贵。”一位长期跟踪图片版权市场的人士对新榜说。
此外他认为,另一个原因是肖像权和物权的缺位。视觉中国也承认,自家网站上有大量图片并没有获得拍摄对象的肖像权和物权,结果是,作为拍摄内容的核心主角并没有收取费用(因其是公众人物等),但这些只是按了快门的拍摄者及其代理商却大行收费,有“喧宾夺主”之感。
甚至,回到视觉中国的发家史,还关联着职务作品“以公谋私”的原罪。一些媒体机构的摄影师,以其工作便利拍摄的图片,其版权应属于机构,但事实情况下,这些摄影师私下将图片交由视觉中国等代理商销售,个人得利。另有一些类似会议聘请的商业摄影师,也有意识地利用组织方的信息不对称,一边收取拍摄费用,另一方面又将图片版权自行对外销售。
视觉中国的商业模式建立在图片较之文字的唯一性上,以及图片的存储成本和搜索成本较高的问题上。本质上,这类图片版权公司是效率撮合平台,除了视觉中国,还有东方IC、全景等,维权也都是他们的盈利方式之一。
一边是符合现行法律的版权生意,一边是对廉价图片日益旺盛的需求,何时、以何种方式能从黑洞中走出,目前尚不可知。
还是人民日报说得好:“当版权保护成共识,没有人否认摄影作品有著作权。问题在于,著作权是否真成立?平台有没有净化版权池?商业模式是否经得起推敲?避免版权保护陷入‘黑洞’,与提倡版权付费一样重要。”
比三表还要调皮,中共中央机关报的微博账号在说这段深夜寄语时,开了个“不敢配图”的玩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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